楚雄师范学院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三方协议,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县教育部门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服务期不少于 6 年,期间可在定向县内学校流动,违约需退还公费并支付违约金、记入诚信档案,服务期满可按规定合理流动。

一、就业要求与服务期规定
强制性教育行业就业: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由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
服务期为6 年,期间只能在本县内的乡村学校、县城学校之间调动,不能去其他县市任教或转行从事非教育行业工作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 1 年
服务期内限制:
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不得从事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
不得擅自离开教育系统或辞职转行
二、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选择
继续从事教育行业:
服务期满 6 年且考核合格,可按普通在编教师正常调动,不再受 "定向乡村" 限制
可跨县调动至城区或省会学校任教,编制保留
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提升学历
离开教育行业:
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离开教育系统(辞职、去私立学校或转行),但编制将自动注销
不再受公费师范生协议约束,可自由选择职业方向
三、违约后果与处理
经济责任:
需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培养经费(每生每年合计 9800 元,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
需支付违约金(通常为培养经费的一定比例)
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可能需一并退还
行政与信用后果:
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取消教师资格,不得再从事教师职业
可能影响未来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职报考资格
四、特殊情况说明
协议解除条件:
公费师范生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协议自动解除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经教育部门批准可解除协议
公费师范生与优师专项区别:
优师专项与公费师范生政策基本一致,均需从事教育行业满 6 年
优师专项更侧重于服务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向就业范围可能更具体
协议签订:入学前必须与定向就业县级教育部门、楚雄师范学院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未按规定签订者取消入学资格
政策依据:具体细节请以《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和签订的协议文本为准
职业规划:报考前应充分考虑自身职业兴趣和长期规划,确保愿意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