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九龙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3年修订)》(九教体发〔2023〕40号)、《九龙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九教体发〔2023〕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人数
一、沙坪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50人。
二、沙坪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30人。
招生范围
一、沙坪中学招生:
1、户籍招生。户籍在乃渠镇、乌拉溪镇、雪洼龙镇、烟袋镇、魁多镇、三垭镇、子耳乡、小金乡、朵洛乡的参加了全州统测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随迁招生。满足在本校户籍招生范围内工作、务工、经商、购房随迁入学条件。二、沙坪附小招生: 主要招收沙坪中学教职工子女,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招收户籍在乌拉溪镇河坝村川兴店组、乃渠镇水打坝村沃绰沟,以及居住在川兴店的移民搬迁户、农民工子女。
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一)户籍招生上传材料:户口簿材料(有家庭住址的信息页、监护人信息页、学生信息页;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工作随迁上传材料:1.户口簿材料(相关内容同上);2.居住证明材料(公安部门提供的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原件);3.工作证明材料(学校服务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证明材料)。
(三)务工随迁上传材料:1.户口簿材料(相关内容同上);2.居住证明材料(公安部门提供的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原件);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合法务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提供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材料。
(四)购房随迁上传材料:1.户口簿材料(相关内容同上);2.居住证明材料(公安部门提供的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原件);3.法定监护人提供在学校服务区内的购房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其中一种,不包含商铺、库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屋产权如与他人共有,共有比例不少于5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统一使用“川教通”开展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工作。家长可通过手机端下载安装“川教通APP”或者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后,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即可(报名操作流程附后)。
2、请如实填写招生系统信息和户籍信息,如信息存在造假行为,学校将一律不予录取。
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平台一(川教通APP)
在自己的手机应用商城中搜素下载“川教通”APP,后打开APP,点击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沙坪附小)或“初中入学报名”(沙坪中学),进入报名界面。
报名平台二(微信公众号):
1、搜索“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并关注,在右下角点击“小学入学”(沙坪附小)或“初中入学”(沙坪中学)进入报名界面。2、进入填报界面后,如实填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点击“继续”。3、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手机号,点击“继续”。4、继续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填写真实的学生身份信息,点击“继续”。5、点击“去报名”按钮,选择批次进行报名。6、点击“选择片区”,进入“选择报名学校”,选择“九龙县沙坪中学附属小学”(小学)或“九龙县沙坪中学”(初中),点击最下方的“完成选择”,点击“确认,发起报名申请”完成报名。
09:13:32
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10:00-16:00
二、现场确认地址:九龙县沙坪中学操场
三、现场所需材料:
1、户口簿材料:监护人信息页、学生信息页复印在一张上;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2、随迁学生根据县教体局的随迁政策要求,还需提供相应的其他材料。
3、家长扫码进入2023级新生微信群,便于联系。四、学生必须到现场确认,现场采集照片信息,领取录取通知书等。
注意事项一、现场确认的同时进行附小一年级、初一新生报名注册、核对登记信息。二、初一新生现场确认的同时检测学生身高(CM)、体重(KG),并预交2套校服费500元。三、初一新生摸底测试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8:00开始进行语文、数学摸底测试,均衡编班。四、未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和未参加摸底测试的视为放弃就读沙坪中学。一旦编班公示后,不再报名。
招生联系
0836-332194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