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电烤箱及相关烹饪用料,按制作要求,达到选配料、制酥、调陷、擀饼、烘烤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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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
(一)能准备面粉、油、锅、香油等工具;能检查面粉、油质量;能控制煎炒火候。
(二)准备白糖、花生油、花生米、核桃仁、青红丝等配料;能检查配料质量;能按比例调好陷。
(三)能把500克面粉和好并擀成饼分为10份;能在饼上抹上酥,再拉成长条,制作成多层皮;能包上糖馅。
(四)能把生火烧放进电烤箱;能掌握烘烤时间。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报名。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面点制作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员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和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鉴定时间:60分钟。
(四)鉴定场地及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25O,操作场地应清洁卫生,有烤箱等设备。
五、鉴定内容
(一)制作酥:30分
(二)制作配料:30分
(三)擀饼:30分
(四)烘烤: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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