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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家庭教育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1-08-18 178

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家庭教育规划课题的通知

中管院教字[2015]033号

家庭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国民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为了促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体系,亟待对我国当前家庭教育发展中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作出科学回答。为此,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及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课题研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课题性质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家庭教育专业类课题,课题冠名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管理部门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规划课题分为「总课题」和「子课题」两类,完成时间一般1~3年,不超过四年。即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底止。

三、课题的申报对象,主要是教育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是教育系统以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课题内容要求:

1.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应属于我国当前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大的学术创新、决策咨询、实践应用等价值。

2.能反映当代中国家庭教育的研究水平,具有前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

3.课题名称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和实践取向,求真务实,注重应用。

4.课题目标必须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一定时期的研究可以确保实现。

5.自行确定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

五、课题申报程序:

1.填写《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十三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申请表。

2.申报子课题,每项交纳申报费500元;申报总课题,每项交纳申报费2000元。审批后另行交纳课题研究指导费。

3.本所将专门成立课题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严格评审。评审结果稿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随后,发出课题立项通知书。

六、课题管理办法

1.无论总课题、子课题,课题研究经费均系自筹。

2.课题成果可以是学术专著,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典型经验、论文,以及具有创新价值的编著、家长学校教材等。

3.经批准立项的课题由本所统一管理课题实施、中期检查、课题鉴定验收、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课题成果经鉴定验收后,均由本所发给《结题证》。

4.本所将对立项的课题研究提供必要和可能的专家指导、学术信息。

5.本所对各类课题成果具有优先使用权,并将组织课题成果评奖。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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